一边高唱反广告邮件,一边自己发广告邮件,网易的做法让人费劲。法律专家直言不讳,网易的这种行为有违商业道德。

拥有4.8亿用户的网易邮箱早就对垃圾邮件做出了定义,“未经请求而发送的电子邮件,如商业广告或非法的电子邮件”。但是,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高举反垃圾邮件大旗的网易竟然做出了说一套做一套的事。

网易如此言行不一的做法,让业内感到震惊。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如下事件,“网易邮箱用户白小姐频频收到一些广告邮件,和以往的垃圾邮件不同,这些广告邮件的发件人是:‘网易邮件中心’。”

对于反对垃圾邮件的网易为何会发送垃圾邮件呢?媒体记者通过致电网易上海公司广告部门后获悉,原来,一条广告邮件价值为0.6元人民币,而且是10万封起发,据说还可以根据用户的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地域、兴趣爱好等6个方面进行定向发送,但要享受这个定向服务,每封邮件定向加价0.2元。

一位网友忽然感叹道,难怪最近貌似网易邮箱总想让用户实名制呢,或者通过手机绑定呢,原来我们成了他们牟利的工具。

感到讽刺的是,网易邮箱帮助中心里面有着专门针对垃圾邮件的定义和投诉方法,其声称:“公司作为中国最早的免费电子邮件供应商,保障用户的利益是我们根本的服务宗旨。在此我们也郑重声明:网易公司坚决反对利用其提供的免费电子邮件系统向任何用户发送垃圾邮件!由于垃圾邮件的发送、传播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完全由垃圾邮件的制造者承担!网易公司同时保留对垃圾邮件制造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吴秋发律师认为网易的做法显示公平。“网易通过条款使得用户在注册过程中必须选择放弃拒绝接受垃圾邮件的权利,从法律上讲属于民事行为,是双方合意的行为。但从公平角度而言,这种垃圾邮件损害了用户,用户却无对抗的权利,是不公平的。”

上海商报特约经济评论员、著名互联网律师刘春泉认为,网易这是典型的企业人格分裂。“营销部门要做生意就要进行推广,法务部门则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所以导致自相矛盾。”

刘春泉还进一步指出,尽管对于隐私权法律上还没有权威的界定,但是学术上认为:“侵犯生活安宁权也是隐私权的一种。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网易的行为侵犯了人们的隐私权。”刘春泉认为,运营商本来负有监管的义务,却将邮箱拿出来赚钱。“这样做危害性更大。因为用户没有办法进行屏蔽。垃圾邮件有其工作原理,网易的邮箱系统不会对自己的广告邮件进行拦截,所以用户就更加被动了。”